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兵团教育局《关于上报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校实验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本次安全生产检查聚焦责任落实,各院要对2018年以来发现问题排查、整改措施、取得成效、问责追责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二、开展对象和实施范围
学院作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生产的主体,要在11月和12月组织安排两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做好自查台账。学院领导要亲自参与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查,做到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全覆盖无遗漏,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工作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学院要围绕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等组织开展。各学院要结合我处9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和11月8日《关于统计2019年危险化学品用量需求及危废处置需求的通知》要求,加快对所有实验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危废处置进程,尽可能降低安全隐患。
四、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11月16日前上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
2、各学院于12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11月和12月不定期组织两次督查,检查各学院安全生产开展情况。
请各学院将材料纸质版送到行政楼327A室,电子版发到实验设备处邮箱:sysbc123@sina.com。
联系电话:2055550 联系人:刘慧
石河子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