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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ysbc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344

关于全面开展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兵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兵办发电[2018]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验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石大校办发【201518号),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扫除实验室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学院要成立主要党政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2、全面彻查消除隐患。各学院须全面、细致地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好整改方案,逐一落实解决。

三、检查方式及程序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前期各学院自查情况,学校会抽取部分学院进行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主要方式为: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等。

学院自查阶段:2018424-27日;

学校抽查阶段:2018428-54日;

整改与督查阶段:201857-31日。

四、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如下:

1. 组织体系(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经费保障,其它);

2. 规章制度(院系层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活动,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安全文化);

4. 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报告,检查人员规范);

5. 实验场所(场所环境,管线基础安全,卫生与日常管理,场所其它安全);

6. 安全设施(危险品存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系统,门禁监控,实验室防爆);

7. 基础安全(用电基础安全,用水安全,个人防护,其它);

8. 化学安全(危险化学品采购与使用,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实验操作安全,剧毒品管理,其它管控化学品管理,实验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其它化学安全);

9.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场所与设施,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人员管理,日常操作与管理,实验动物安全,生物实验废物处置);

10. 机电等安全(仪器设备常规管理,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激光安全,粉尘安全);

11. 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起重类设备,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冰箱管理,烘箱与电阻炉管理,明火电炉与电吹风等管理);

12.辐射安全(实验室资质与人员要求,场所与设施,采购、转让转移与运输,放射性实验安全操作,放射性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五、各学院确定一名实验室安全检查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

六、请各学院参照《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质量标准》(附件2),结合本部门实验室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行动,认真排查、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形成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五、上报时间:于42818:00前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和联系人信息表分别以电子书面形式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保障科(行政楼327A)。

通知中相关内容及附件可至OA行政办公系统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查看。

联系人:汤老师

邮箱:sysbc123@sina.com

电话:2055550

   附件1--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pdf

   附件2--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质量标准.doc

   附件3--实验室安全检查联系人.docx

  

石河子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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