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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职能设置

发布者:sysbc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次数:236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简称“实验设备处”)是在大学党委和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改革、管理、服务、监督”为一体的归口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目标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制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制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协助各院进行实验室的新建、调整、撤并及考核评估工作,检查、督促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

三、负责学校各类实验室立项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工作;负责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全校实验室与设备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校相关实验室的开放、对外服务、协作共享以及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工作。

五、会同人事部门,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应的实验技术与管理队伍培训计划;协助学院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督导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实验室内部有毒、剧毒化学物品、放射源、生物废弃物、特种设备等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验收,质保支付、调拨调配等审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账、物核对;负责指导校内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预算、分配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估工作;负责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共享测试基金、有偿使用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发挥委员会的咨询指导功能,积极探索新时期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管理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在学校努力改善教学、科研条件的同时,不断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十一、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二、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实验设备处的保密工作。

十三、按照统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地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实验室与设备方面的各类统计数据。

十四、做好实验设备处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履行好实验设备处的职能。

十五、承办学校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