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推进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要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一要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完善本单位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要做好实验室分级分类、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防范化解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三要制定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的情况。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严格管控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方式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相关制度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及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数据更新工作。
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进行复核论证。
三、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相关制度完善、安全自查整改及分级分类更新阶段(4月9日-5月8日)
1.实验室相关制度完善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要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出台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相关实施细则。
2.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闭环整改。
3.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数据更新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附件2)开展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更新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等级和安全类别等相关信息,填写《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5年)》(附件3)。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5月9日-5月25日)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开展实验室相关制度完善、自查发现隐患整改、实验室分级分类数据更新相关内容的检查,重点对照《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学校复核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提交的分级分类后的实验室进行论证复核,并公示最终结果。
(四)上级部门调研阶段(时间待定)
教育部将视情牵头组织专家赴部分高校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
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将《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5年)》(附件3)、《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4)、《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年)》(附件5)、《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5年)》(附件6)于5月8日前、《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5年)》(附件7)于9月10日前纸质版经相关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楼409B,电子版发至邮箱641510221@qq.com。如存在截止时间未能完成整改的情况,需在报告中进行特殊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阿尔曼 205555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3.《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5年)》
4.《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5.《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年)》
6.《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5年)》
7.《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5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