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
2025年春季学期已进入正常教学,为进一步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根据兵团教育局《兵团高等院校2025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实验室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预案的完善,坚决防范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绝不销账,为学校教学及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二、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校实验室和相关实训场所,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废弃物管理、特种设备管理、水电管理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一)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1.实验室安全运行日志、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本等记录是否规范;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是否制定,相关制度是否上墙。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废物管理
1.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库房及管制类(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2.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3.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站管理情况。
(三)特种设备和常规冷热设备管理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材料是否齐全;
3.特种设备和常规冷热设备是否存在超期使用;
4.待报废特种设备和常规冷热设备是否按时报废。
(四)实验动物使用管理
1.是否存在从资质不全机构购买实验动物现象;
2.是否存在实验过程中防控不规范现象;
3.是否存在实验动物在实验室过夜现象。
(五)水、电、气管理和防护措施
1.实验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管理情况(严令禁止电瓶车、电饭锅、烧水器等相关物品进入实验场所);
2.实验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能否正常使用,洗眼器、喷淋装置等能否正常使用;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整改阶段(2月28日-3月4日)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聚焦本次重点检查内容,逐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2)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二)现场抽查阶段(3月5日-14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专家组进行实地抽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全校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未达整改要求的实验室不得开展任何实验相关工作。
(三)回头看阶段(3月17日-21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专家组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自查自纠发现的安全隐患、校内专家组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分析测试中心于3月14日前将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清单(附表)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641510221@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附表: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