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pdf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xls
为进一步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秩序,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实验室隐患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销账。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全校实验室和相关实训场所,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废弃物管理、特种设备管理、水电管理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废弃物管理
(1)危险化学品小剂量库房管理;
(2)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2.特种设备管理
(1)特种设备是否有使用登记证书;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张贴操作规程及标识。
3.水、电管理和防护措施安全
(1)实验场所用水、用电安全管理情况(严令禁止电瓶车及电池、电饭锅,烧水器等非实验所需的电器及充电设备进入实验室。);
(2)灭火器和灭火毯是否放置到位,灭火器是否过期,洗眼及喷淋装置能否正常使用等。
4.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实验室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实验室安全日志等记录情况;
(3)相关制度是否上墙。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1.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制考试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类目规定,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是学校新进师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考试。
(1)参加范围: 2024级新入学本科生、研究生,未参加过培训及考试的所有学生和实验室(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实验课程的教师等。
(2)开展形式: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http://sysbc.shzu.edu.cn/main.htm)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3)考试范围:共涉及通识、化学、医学、机械建筑、电气、辐射、网络、特种设备和消防等九大类安全知识。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验室危险源实际,指定几个模块让师生学习,其中通识类为所有学院必选模块,考题由本院自主从指定的模块中抽题组成,并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考试。
(4)考试要求:考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合格。每位考生5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2.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学院组织师生学习《关于印发<兵团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兵教办发〔2024〕38号)内容,特别是第九条“实验实训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均为直接判定要素)”中的十项内容;
(2)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讲座、报告等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三、时间安排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各学院结合检查重点内容,逐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开展实验室开课前准备情况及隐患排查工作。
2.现场抽查阶段(9月2日-9月4日)
学校进行实地抽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全校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未达整改要求的实验室不得开展任何实验相关工作。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1.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制考试(8月26日-10月30日)
2.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8月26日-9月13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于8月31日19:00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楼409A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641510221@qq.com。
(二)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组织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准入制考试结束后,学院汇总打印参考人员成绩单和合格证、承诺书等档案材料进行留存,并将考试情况填写至电子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ZWpDRG5XdWdnZ2FE,讲座、报告等教育培训情况填写至电子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ZWFHZnhSVlNBRExJ。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