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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sysbc发布时间:2020-06-05浏览次数:626

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石河子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部署,加强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验室“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扫除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争做“我是安全明白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夯实责任

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2、强化督促检查

学校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

自查重点内容与要求(64日——20日)

1)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2)开展有针对性、各具特色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3)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开展实验室安全竞赛活动;

4)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提示实验室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在实验室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5)自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及出入库台账完备情况;

6)自查工作严格做到“认真自查,不走过场;层层负责,以查促建”;并于62018:00前形成图文并茂的自查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设备处101A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c123@sina.com

2、学校检查阶段(621日——30日)

164日至620日,学校随机抽查,检查学院工作落实情况。

2621日至630日,学校组织专家依据自查重点内容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石河子大学实验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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