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压力容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压力容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范围
所有实验室内在用压力容器(各类高压灭菌锅、储气罐等)。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检自查
2.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四、检查要点
1.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且有检验维修台账记录;
2.操作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 压力容器应有专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且有使用台账;
4. 压力容器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5.实验室内禁止存放过期气体钢瓶,过期气体钢瓶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尽快交由气体供货商处置;
6.气体钢瓶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7.气体管路和钢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