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对照“2016年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石河子大学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和“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自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查摆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按要求填写实验室自查总结报告,6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实验设备处327A室,电子版发送至实验设备处邮箱。
联系电话:2055550
附:实验室自查总结报告。
实验设备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