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31个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后续设备购置方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2015年7月13日,“一省一校工程”建设工作第三次推进会会议精神和校领导指示,就加快做好31个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统筹设备购置计划,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1、各建设项目管理组和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仪器设备购置合同,落实、核准结余金额;
2、按教学实验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前期建设、学科专业教学发展需求原则,做好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3、严格执行工作质量标准,完备仪器设备申购相关各项材料;
4、严格执行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设备购置方案。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负责人
7月18日—8月30日 完成设备购置计划和申购材料准备 建设项目管理组、项目负责人
8月31日—9月10日 审核、审议设备购置方案 专家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三、工作实施要求
1、凡不能按照工作进度完成工作内容,及时报送申购材料的视为放弃结余资金;
2、本次建设内容仅限仪器设备购置;
3、各项目承担学院统筹,按建设项目结余金额120%,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4、仪器设备申购相关各项材料一式七份,详见附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