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06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坚决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前期开展的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目的与要求
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做到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库房。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检自查
2.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落实情况;
2.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台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明晰底数、出入库、使用记录);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按要求采购,并纳入专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库房集中存储,由专人管理,台账明晰;一般危险化学品按要求集中存放于实验室试剂柜内,双人双锁,出入库、使用记录台账明晰;
4.相关学院落实12月19日“石河子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情况。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寒假期间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实验室水、电、暖、气、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存储场所;
2.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和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贴封条,且原则上要求本科教学实验室在寒假期间不得使用;
3.确因教学和科研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相关指导教师在场指导,学生不得寒假期间私自使用实验室;
4.寒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留宿实验室及在实验室内放置与实验无关的个人用品。
五、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2日-9日)
学院全面开展覆盖所有实验室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的检查和自查工作;再次核实本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来源、底数、处置情况;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上墙制度;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切实做到安全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9日-12日)
学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现场检查、意见反馈等。
(三)整改阶段(13日-15日)
学院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及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反馈意见,全面进行分析与研究,能解决的必须按要求尽快解决;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重、特大安全隐患问题,将作为重大事项上报学校。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1月9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sysbc123@sina.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至中区行政楼327A室;
2.各学院1月11日前将寒假实验室值班人员信息(附件3)、寒假开放运行实验室备案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至中区行政楼327A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2、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2019年寒假实验室值班人员信息表
4、2019年寒假开放运行实验室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