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报送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和兵团教育局要求,我校每年9月份需向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报送学校实验室基本数据统计表,包括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等7类表格。现需对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2017-2018学年)我校实验室基本数据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高校实验室管理的一项常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我校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该统计工作基础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由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实验室信息统计范围与填报内容
时间范围:按2017/2018学年度(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统计。
须填报内容:各个基表具体填报时参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3),请严格按照表格要求格式与填报说明进行填报。
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基表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
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备注:基表3与基表5已有部分信息,补充完善2017-2018学年间新增数据信息即可。
三、报送时间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将具体负责实验室信息统计汇总的负责人员名单电子文档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sysbc7788@163.com。
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下午18:00。因兵团教育局要求8月3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故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早填报相关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格,务必于规定日期前将填好的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ysbc7788@163.com,以便于分析汇总完成学校2017/2018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工作,同时请将基表1、基表3、基表4、基表5、基表6、基表7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327A室)存档备查。
附件1-兵团教育局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jpg
附件2-关于做好报送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6-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报表封面.rar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