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寒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质量标准”,为确保学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夯实责任,切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2、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组织督查组,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加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3、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负责人(见附件),1月17日18:00前报备实验设备处327A室(纸质版加盖公章)。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月11日